关注行业发展 维护职工权益 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会集体协商会议在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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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5日,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会集体协商会议在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召开,会议围绕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工资标准、行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素质提升及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事项进行了平等协商。北京市交通运输工会主席贾卫国,常务副主席、道路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唐军,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会长王旭、秘书长王志甫,以及来自北京祥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普田物流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参加会议。唐军主持会议。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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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道路运输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道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与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平等协商一致,由企业首席代表王志甫和职工首席代表唐军共同签订了《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2019年集体合同》,其他参会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分别签订了二次协商承诺书。

王旭会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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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会长对市交通运输工会领导一行莅临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表示欢迎,对工会关心、关注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积极维护道路运输行业职工合法权益表示感谢,并希望协会和工会之间加强协作,努力预防和化解劳资双方问题,维护和提升职工权益,营造企业和职工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

贾卫国主席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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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卫国主席肯定了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在推进集体协商、关心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指出集体协商是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职责和义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集体协商制度对于职工来说,有利于劳动保障、权益保护;对企业来讲,有利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他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中的“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了集体协商机制层次和站位,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将围绕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契合劳资双方利益,稳定劳动关系和维护道路运输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2019年12月6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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